【事件分析】不让“隐形加班”的权益沉没
[舆情信息反馈表]【事件分析】在法律未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二审法院准确把握立法本意,认定男子发病前一直在用微信处理工作,属于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延伸,因此可视作工伤,从而支持了家属的诉讼请求。 未来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或厘清的问题是:哪些劳动法规可以适用于新型劳动形态;已有的劳动法制度如何适应数字时代的用工模式;游走在模糊地带的工伤认定,如何用明确的制度和法规补上“短板”,等等。 同时,劳动者及其家属要有证据意识,保留居家办公期间的各种邮件、通话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一旦引起纠纷,某一项细微但关键的证据就可能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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