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下涉纪涉腐网络舆情的现状分析以及应对方式!
近年来,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移动通信设施与软件的普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在舆论监督与引导中的作用日益凸显,网络涉腐舆情日益成为微时代廉政舆论生态的晴雨表,因此,在微时代加强网络涉腐舆情引导很有必要。网民数量倍增、政务信息公开、移动终端网络互动、官民廉政微舆论场融合,这些都为微时代网络涉腐舆情引导提供了新机遇。
与此同时,网络语言暴力、新媒体用户异质性、网络政治谣言、无序“人肉搜索”等,又给新时期网络涉腐舆情引导带来了挑战。在推进政治新常态发展过程中,必须遵循网络涉腐舆情引导规律,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网络涉腐舆情引导的针对性、有效性与科学性。
2016年以来,广东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科级以下官员“小官巨贪”涉嫌贪污贿赂100万元以上的案件达148件201人。当前涉纪涉腐舆情呈现出:“小官巨贪”案单笔犯罪贪腐数额趋于更大 的现状。
检方从近年来查办的案件发现,“小官”长期扎根基层,关系网错综复杂,或经手收支单位大笔经费,或处于直接掌握项目管理、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款结算等环节的优势资源岗位,“含金量”很高,对行贿人有直接的影响力,故其收受贿赂的单笔数额更大。如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查办的广东移动茂名分公司副经理陈某受贿案,陈某利用负责该公司项目招投标的职务便利,共收受贿赂款530万元,其单笔受贿数额少则20万元,多则300万元。
检方分析称,当前反腐大环境下,单人作案风险、难度较大,因而“小官”多选择集体犯罪组建利益同盟,上下级之间形成利益均沾的贪腐链条,内外勾结、一条龙作案。如佛山南海区地税局里水分局高某映、许某妮、汤某枝和曾某受贿案,四人借负责房地产过户审核、计税、二手房减免税审核等职务便利,采用放松审核程序、虚假办理临商申报个人所得税业务等方式,为中介代办人员代理的购房客户谋取利益,八年间共受贿人民币达670万元。
(一)、建设层面分析:
(二)、从本质层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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